榆政财农发〔2022〕11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100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备案提前下达的 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意见》(陕财办农〔2022〕117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们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1),请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接收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提前下达资金列入本级的预算编制等工作。该项收入科目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以工代赈任务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相关指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脱贫县收到的资金,按照《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等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规范债务贴息资金偿还工作。2023年各相关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地方债到期利息,由省级按照“统贷统还”的原则统一偿还,各县市区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债到期利息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各县市区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债到期利息具体金额明细表
监督电话:123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群机构网站
政府机构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中省驻榆单位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 竞彩足球比分
承办: 竞彩足球比分办公室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90号
网站标识码:6108000003
陕ICP备06001574号